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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土地使用有限 漂浮式光伏可望成绿电开发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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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诗琳通水库的漂浮式光伏和水力发电项目。 (图片来源:泰国电力管理局)

漂浮式光伏(FPV)预计将在东南亚整体的太阳能扩张方面扮演关键角色,能源分析机构看好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等东南亚国家具备良好条件,可利用其独特地形来支持这项技术发展。

东南亚漂浮光伏项目正起飞 印尼145MW项目世界第三大

据澳洲媒体《Renew Economy》报道,能源分析与顾问机构Rystad Energy预测,在2030年前,包括地面型、屋顶和漂浮式光伏,东南亚将占整个亚洲地区光伏总容量的10%。

不同于亚洲其它地区,更容易取得用于地面光伏项目的土地,东南亚可用土地通常留作农业用途,导致光伏开发商转往水面寻找潜在地点。目前全球十大漂浮式光伏项目中,有9个位在台湾或中国。

不过,东南亚地区正提出更多开发项目,以印度尼西亚西爪哇(West Java)的145MW(兆瓦)吉鲁塔(Cirata)漂浮光伏项目为例,该项目在去(2023)年11月启用,是世界第三大。

该地区各地也有一些规模较小的漂浮光伏项目,构成了整个东南亚正在运作的500MW漂浮光伏项目。

印度尼西亚吉鲁塔漂浮式光伏发电场。(图片来源:Masdar新闻稿

漂浮光伏可结合水力发电 突破东南亚土地供应限制

Rystad Energy亚洲可再生能源及电力研究主管Jun Yee Chew表示,「漂浮式光伏能为东南亚带来重要变化,透过有效利用其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并克服有限的土地供应,促使该地区朝洁净能源前进。 其模块化设计,可结合现有水力发电水坝,为泰国、老挝和印度尼西亚等水电资源丰富国家,创造大量机会。 」

他也提到,东南亚的土地权是光伏开发商面临的主要阻碍,因为土地大多用于农业,漂浮光伏为光伏场和农业共存提供了一项解决方案。 」

在2030年前,东南亚计划开发的光伏项目以地面型和屋顶光伏为主,但愈来愈多国家希望在那之前增加漂浮式光伏。

泰国靠PPA开发漂浮光伏 印尼、菲国拥优势可望跟进

泰国目前是该地区其它国家的潜在效法对象,主要依赖私人购电协议(PPA)承包漂浮光伏项目并采购电力,类似屋顶光伏的租赁模式。该模式为其它想在农业需求和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之间取得平衡的开发商和公用事业公司,提供了参考范例。

此外,依靠私人租赁和PPA能确保开发商不会急于取得更多土地供使用,这在雨林密布地区有助于避免森林滥伐。

Rystad Energy预期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和泰国,将引领东南亚推进浮动光伏的开发。其中菲律宾的条件特别合适,能够利用群岛上许多大型内陆湖泊,例如拉古纳湖(Laguna Lake),Rystad Energy称该湖拥有近3GW(吉瓦)容量的潜力。

而印度尼西亚对水力发电的大量使用,也可透过漂浮式光伏增进。该国已在巴淡岛(Batam)杜良康(Duriangkang)水库建造1.8GW的漂浮光伏项目,由总部位于西班牙的可再生能源供应商EDP Renewables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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