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今(9日)發布「2025 企業永續追蹤報告」。(圖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企業邁向永續成為主流趨勢,但國內寬鬆的永續評鑑卻可能成為企業漂綠工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今(9日)發布「2025企業永續追蹤報告」,檢視台灣4大永續獎的評選制度,並分析製造業與高碳排企業的獲獎紀錄、環保違規與氣候績效表現。
報告指出,這些永續獎項存在評選標準寬鬆、資訊查核機制失靈,甚至欠缺爭議處理機制等問題。其中更有多家獲獎的碳排大戶,不僅氣候行動表現不足,煤炭使用量更不減反增。
國際評鑑日益嚴格,不乏遭指數、評鑑除名企業案例
報告檢視國內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獎、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天下永續公民獎與遠見ESG企業永續獎4大指標獎項。綠盟研究員張趙分析,國際主流評鑑防堵漂綠的決心,主要表現在兩方面:法遵標準的嚴謹度,以及是否具備處理重大爭議事件的機制。
例如Sustainalytics評鑑特別關注企業在貪腐、醜聞不當行為的治理表現,並以「商業倫理」與「特殊性議題」作為評分指標;富時羅素則根據企業所在產業與地區進行曝險加權,貪腐問題嚴重的高風險區域的企業將受到更嚴格檢視。
此外,MSCI每日追蹤全球媒體與NGO資訊,若企業發生重大醜聞,會即時調整其ESG評級;標普全球設有「快速除名」機制,必要時可將企業即刻移出指數;富時羅素也透過「專家判斷」處理爭議個案。張趙強調,國際評鑑重視的不只是企業多會說故事,而是其實際合規遵法、風險管理與回應爭議的能力。
張趙指出,國際知名企業不乏因治理、環境或僱用違規爭議,而遭到國際指數或評鑑除名的案例。對於參加國際評鑑的台灣企業而言,應以符合甚至超越國際評鑑的要求與標準,來進行自我檢視。
綠盟研究員張趙指出國際評鑑日益嚴格,國內獎項漸成漂綠保護傘。(圖片來源: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永續獎缺乏鑑別度,綠盟點名中油、遠東新與多家石化業者
綠盟副秘書長曾虹文指出,部分企業永續表現不佳卻年年得獎,甚至因獲獎而獲得更多社會信任與資源,對真正投入轉型的企業不公平。關鍵問題之一,是缺乏鑑別度的永續獎項。他強調,唯有建立完善、嚴謹的評選與撤獎機制,才能有效防堵漂綠、提升公信力。並提到報告中兩大案例:
中油 — 低報罰單紀錄,仍獲頒永續獎
曾虹文指出,中油在2023年永續報告書中低報環保裁罰紀錄,僅揭露9件、金額1489萬,實際應為59件、2238萬。主辦單位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未依規定撤獎,反而再次頒獎;經濟部未加督導,甚至對中油獲獎大肆宣傳,形成政府、企業與評選機構的「漂綠共犯結構」。
他也批評,金管會雖表態未來永續報告若重大缺失將罰3至100萬元,卻未納入國營事業與未上市櫃公司,成為監管漏洞。
遠東新世紀 — 行賄撤銷申訴罰單,評鑑卻無對應機制
另一案例為遠東新世紀。根據新竹地檢署起訴書,該公司曾以行賄方式撤銷違反勞基法的罰單,卻在報告書中宣稱已「充分溝通後已結案」。曾虹文指出,這類手段掩蓋違法、包裝形象,依MSCI或S&P評級標準,此等爭議恐導致降評甚至除名,但台灣永續評鑑卻毫無對應機制。
他進一步點名中石化、台聚、亞聚等石化企業,長期空污超標仍年年得獎,顯示評選對污染議題長期失焦。其中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所辦獎項得獎率高達96%,146家報名中有140家獲獎,幾乎沒有鑑別度。
曾虹文呼籲頒獎單位要加強評選嚴謹度,並建立「重大違規排除條款」及「撤獎機制」,與國際接軌,曾頒獎給遠東新的機構也應重新評估是否撤獎,以提升公信力。政府部門須善盡監管責任,經濟部應嚴格督導,金管會則填補監管漏洞,納入國營事業與未上市櫃公司,強化永續資訊揭露。
相較於環保法規,違反勞動法規的情況,在永續獎項中顯得更不受重視。獲得天下永續公民獎的企業中,有逾4成違反勞動法規,而TCSA台灣企業永續獎的得主中,違規比例超過一半。(圖表來源:2025企業永續追蹤報告)
氣候表現差仍獲獎?碳排大戶綠能使用低、燃煤不減反增
台灣碳排大戶年排放量占全國總量逾4成,若未積極減碳,淨零目標將難以實現。綠盟研究員柯乾庸指出,獲得永續獎的標竿企業,應發揮帶頭作用,但實際表現卻明顯不足。
在105家獲獎製造業中,有41家為環境部列管碳排大戶。綠盟依國際趨勢設計氣候指標,從「氣候承諾」「氣候行動」與「資料透明度」3方面評估結果發現:
- 氣候承諾:雖9成企業宣示淨零目標,近4成未訂2030中期減碳目標,或所訂目標未達國家要求的24±1%。
- 氣候行動:7成企業2023年再生能源使用率低於1%,未達用電大戶法定義務;7成能效年平均進步率低於2%,不如產業平均;節能承諾多止於符合法規要求的年節電1%,缺乏積極作為。
- 資料透明度:8成企業揭露3年以上能源與碳排資料,並完成範疇三盤查,但部分企業未區分台灣與海外廠區,難以掌握在地氣候表現。
此外,根據環境部燃料季用量申報,有11家獲獎企業仍在使用燃煤,卻未提出汰除時程與目標。
綠盟也批評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設立的「氣候領袖獎」標準過於寬鬆,不僅頒給未訂定淨零目標、再生能源使用與能效提升低於國家目標,及使用燃煤卻未訂定汰除時程的企業,還包含台泥、遠東新世紀與中石化三家企業,其中中石化的燃煤用量不減反增,卻被冠以「氣候領袖」之名,恐怕將誤導企業「不減煤也可獲得永續獎」。
對此報告也分別針對「評比機構」、「企業」、及「政府部門」,提出5點建議:
- 頒獎機構須建立「重大違規排除條款」及「撤獎機制」,並強化評選嚴謹度:任何涉及嚴重環境污染、資訊造假、行賄等違法企業,不得入圍永續獎,事後若查證屬實,須撤銷獎項並公開說明。如此才能與國際評鑑機制接軌,避免誤判國際趨勢。
- 企業應落實誠信治理,避免漂綠:貪腐、隱匿、造假,將失去社會信任,嚴重衝擊公司經營,因此企業需強化內部治理機制,防堵貪腐與不實揭露行為,並落實永續、拒絕漂綠。
- 排碳大戶需訂定具體轉型計畫:氣候行動不足,將無法滿足國際供應鏈與投資機構的期待,失去企業競爭力。故應訂定具體轉型計畫,加速汰除燃煤,提升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並依產業特性提出積極的中期減量目標,跟上國際趨勢,負起氣候責任。
- 主管機關應提出淨零戰略與產業低碳轉型路徑:經濟部應協調各部會,提出更積極的產業低碳轉型戰略,並具體說明6大產業的階段性減碳目標、轉型路徑、多元且有效的政策工具,輔導企業加速汰除燃煤,以邁向淨零目標。
- 主管機關應填補永續資訊監管漏洞,建構反漂綠生態系:主管機關應強制規定環保、工安、職災等違規紀錄,及氣候績效指標,需完整揭露於永續報告書中,並填補國營事業及非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的監管漏洞,確保資訊正確性,減少漂綠疑慮。」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表示,許多企業即使發生重大職災、違反勞動法令,或者治理結構腐敗,卻仍能年年獲獎、包裝形象,反映出現行評選機制缺乏嚴謹的法遵審查與爭議排除條款。他指出,永續獎項必須將職業安全健康納入核心指標,才能真正保障勞工權益、提升企業社會責任,讓企業永續發展落實於勞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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