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趋势对于亚太绿电市场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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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全天候无碳能源趋势

根据Our World in Data的公开数据显示,能源使用产生的碳排占整体的73.2%[1],占比之高无非让再生能源成为达成净零碳排的关键,也使得各国政府及企业纷纷将百分之百绿电使用(RE100)作为减碳目标。

下图一为再生能源按月结算示意图,并以年为单位假设年用电量等同年发电量[2]。因再生能源具有间歇性(如太阳能发电在每日中午、每年夏季效率最好;离岸风力冬季发电效率是夏季的三倍),因此以按月结算的方式而言并无法达成RE100。然而,以年结算的电力匹配方式却因不够严谨,近年来被越来越多倡议组织及大型品牌商认为存在「漂绿」疑虑。

 

图一、再生能源月结算示意图

再生能源月结算示意图

 

Google在2017年达成按年结算的RE100后,于2021年与Sustainable Energy for All (SEforALL) 及联合国共同发布24/7无碳能源未来行动。该计划要求全天候无碳能源,意指以「小时」为单位,在其世界各地的据点均采用无碳电力。截至2023年5月已有超过百家企业及组织签署此行动计划,目标在2030年前达成24/7无碳能源使用。

 

24/7机制将成市场主流?

尽管已经出现24/7全时绿电的概念,且其的确有助于市场绿电装置比例大幅提升,然而,欲达成24/7再生能源使用除了需要足量的再生能源设备之外,还需具备稳固的电网系统及电力匹配的运算能力。因大部分国家缺乏上述条件,因此市场机制将循序渐进转为24/7全时绿电,而现在正处于市场机制的转换期。

 

图二、RE100成员亚洲绿电采购方式

RE100成员亚洲绿电采购方式

资料来源:Driving renewables in a times of change, RE100, 2023

 

目前全球绿电采购以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为主,尤其是亚洲地区。根据RE100 2023年出版的年度报告(见上图二),RE100成员在亚洲的绿电采购超过半数是透过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进行;其效期以年度为单位,为年结绿电采购的代表方案。

另一方面,购电协议(Power Purchase Agreement,PPA)由于采用电证合一的方式进行,故须经过电力匹配的环节,与直接购买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不同。正因如此,其结算方式会因地而异,以当地原有电力市场的结算频率为主。举例来说,现行台湾的灰电及绿电皆为按月结算,因此在台湾签署的PPA是以「月」为单位进行匹配。

Reccessary研討會

市场过渡进程

 

图三、绿电市场机制发展历程

绿电市场机制发展历程

 

整体而言,PPA较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严谨许多,比起24/7全时绿电又相对有弹性。由于各龙头大厂正在推行24/7机制,同时电证分离的漂绿疑虑正为公信力带来挑战,因此PPA无疑成为现今过渡阶段的主流机制(见上图三),此现象也反映在RE100成员的历年绿电采购比例中(见下图四)。

尽管2016至2021年间,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占绿电采购形式的大宗,然而PPA签署的比例逐年拉高,其在2021年占比35%,仅少于电证分离再生能源凭证四个百分点。

 

图四、2016-2021年RE100成员绿电采购方式比例

2016-2021年RE100成員綠電採購方式比例

资料来源:Driving renewables in a times of change, RE100, 2023

 

亚太市场的PPA现况与困境

相较欧美地区,亚洲地区的PPA签订量体明显较少,这是由于PPA属较为新颖的市场机制,因此许多市场签订的量体未对外公开。以亚太地区的PPA发展情势而言,目前仅有纽澳及东北亚地区开放采用PPA机制,其中以澳洲的量体最多;中国、东南亚地区签订的PPA则均具有条件限制,未对整体市场开放,比较常见的方式是透过发行计划并以此招标市场参与者(买卖双方),不过计划多属试点性质,签订量体均不大。

 

图五、亚太地区PPA发展情形(截至2022年6月)

亚太地区PPA发展情形

 

由于亚洲国家(特别是东南亚),输、配电的所有权均在国家电力公司手上,因此PPA的导入相当仰赖国家的计划推动,政府对于绿电市场机制转换的态度将成关键;此外,电网系统的充要条件(如电网是否能适应再生能源的高间歇性以及有效匹配电力等)无法满足也可能成为该地区推行PPA的阻碍。

 

未来亚太市场的阶段性发展

以目前而言,许多亚洲国家至今尚未感受到24/7浪潮,也缺乏未来电证分离再生能源凭证可能被市场淘汰的意识。

根据InfoLink Consulting 对于亚太绿电市场的观察与研究,认为未来市场变化可以分成三阶段。在第一阶段,绿电市场机制将从国际再生能源凭证转变为国家型再生能源凭证,意即发行适合自己国家电力机制的再生能源标准取代原I-REC或TIGR标准。第二阶段则开始祭出更为完善的PPA机制,使其成为购买大量绿电时的主要采购模式。当PPA机制相对成熟且稳定后,则进入第三阶段,即让电力结算的时间单位接轨国际标准,进行路径可能从「季」结开始,再慢慢限缩到「月」结、「小时」结。

 

表一、亚洲再生能源凭证使用现况

亚洲再生能源凭证使用现况

 

以企业的角度来说,购买电证分离的再生能源凭证是最为省时、省力的购电形式,然而大部分企业采购绿电多是为了达成供应链对于绿电使用的要求,因此国际上对于电证分离形式的疑虑势必要列入风险考虑中。

在选择绿电购买方式时,企业应该综合考虑成本效益、环境效益、可行性和可信度等因素,这需要企业与利益相关者密切合作,以确定最适合自身需求的绿色能源供应方式,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的


[2] 目前國際定義的RE100以年為單位,意即需購買的再生能源等同年用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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