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國際關稅影響,環境部提出碳費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展延2個月。(圖片來源:Pixabay)
國內碳費制度今年上路,不過美國近期的關稅政策為企業綠色轉型增添不少變數。環境部今(15日)宣布,將比照財政部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限的作法,延長企業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期限,從原訂的6月30日延至8月底,並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協助碳費徵收對象爭取適用優惠費率的機會。
近9成企業擬提自主減量,環境部啟動專案輔導
台灣碳費制度已於2025年正式實施,首批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公噸的電力、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等。徵收對象涵蓋約252家企業(共464家工廠)。
根據「碳費收費辦法」、「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的規定,企業須於今年6月30日前向環境部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經審查通過後2026年繳交碳費時,能以優惠費率每噸50或100元方案計算;倘若6月30日後提出,則明年則須用一般費率每噸300元。
根據環境部日前調查,近9成企業願意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以爭取適用優惠費率,考量企業近期因受美國對等關稅政策之不確定因素影響。
為協助企業撰擬自主減量計畫,環境部表示,將延長自主減量計畫2個月的申請時間至今年8月31日,同時也由氣候變遷署成立專案輔導小組,由專責團隊提供技術協助、申請指引與撰寫諮詢等服務,協助企業因應轉型挑戰、確保自主減量計畫品質。
面對美國關稅影響,環境部長彭啓明上月接受立法院質詢表示,仍將持續推動碳費,但也同時投注資金輔導企業綠色轉型。(圖片來源:環境部)
自主減量成融資加分項,金管會納入評估機制
環境部強調,碳費制度是台灣實現2050淨零轉型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也是強化台灣產業國際競爭力的關鍵策略,在碳費徵收期程不變的前提下,政府將提供2大支持措施,包含:
- 立法院於2025年4月18日三讀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增列節能減碳為投資抵減項目;
- 金管會也已於「綠色及轉型金融行動方案」,將企業執行自主減量計畫納為優先投融資評估項目,對產業低碳轉型提供實質的資金協助。
環境部表示,將協助產業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先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同時可完善技術方案與自主減量計畫書的資料準備,輔以環境部與經濟部提供的技術輔導資訊,協助碳費徵收對象得以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以適用優惠費率,並掌握低碳轉型的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