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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发自用光电开放卖予售电业 台湾绿电市场估年增86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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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产业对绿电需求殷切,经济部14日宣布,开放再生能源自用发电设备(太阳光伏第2、3型)所发绿电,可销售给可再生能源售电业,再由可再生能源售电业转售予企业用户,此举预估有助每年增加86亿度电进入绿电市场。

依《电业法》规定,只有「电业」才能卖绿电,因此绿电自由化之后,国内中小型光伏电厂,也就是俗称的太阳光伏第3型,若要转售必须先转为第1型电厂[1]。但「3转1」对中小型电厂而言,会面临许多对于大型电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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