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拜COP28落幕,但各國對《巴黎協定》第6條的條目規範未能達成共識。(圖片來源:UNclimatechange)
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在12月12日正式落幕,其中,《巴黎協定》第6條的通過與否備受矚目。《巴黎協定》第6條規範了締約國之間,可以藉由資助其他地方的減排計畫來抵銷自身排放,期望透過碳權的買賣來減輕自行減碳的成本壓力,促成「碳市場」的形成。
除了降本和提高減碳效率外,透過市場機制的合作也可以把財政資源導引到最有效的區域和項目上,因此《巴黎協定》雖經歷了多次的談判失敗仍備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