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越南擬徵收空污費 企業每年至少繳4千

EN

越南財政部建議政府對排放徵收環境保護費,並鼓勵排放設施進行技術投資,以遵守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

該部門表示,近年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大城市、產業園區和工藝村的空氣品質逐漸惡化,也影響了經濟。與此同時,許多國家針對造成空氣污染的排放者制定了收費政策。因此越南當局認為,制定污染防治的環境保護費法令有其必要。

關於環境保護費的徵收標準,在確保符合財政部第53/2020/ND-CP號令之下,財政部提議收費標準主要為兩部分,其一是對必須監測排放的公司徵收額外變動費用(主要針對合成材料產生的粉塵、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一氧化碳(CO)四種物質),另外是對所有排放設施收取固定費用,以因應上述提及四項以外的物質。

財政部目前僅建議政府對鋼鐵生產、冶金、焦煤、無機化工、無機肥料及氮化合物、石化煉油、火力發電廠及水泥等企業徵收這筆費用。

Reccessary邀您免費參與「建構新南向永續供應鏈:CBAM政策風險評估x 海外綠電採購方針」研討會,掌握綠色轉型最新對策!

排放設施的固定費用為一年300萬越南盾(約新台幣4005元),變動成本可每噸500至800越南盾(約新台幣1元)。企業可以每年、每四個月,或每一個月繳一次。自然資源環境部等主管部門將負責收費。

根據越南財政部,該費用是一項新的收費項目。預計該政策將為國家預算一年增加約1.2兆越南盾(約新台幣16億)。這筆資金有助於克服空污來源地的污染問題。

越南目前計劃發展國內碳市場,聚焦在國內市場上工業和企業溫室氣體排放配額的強制交易,同時考慮與國際市場整合。所有在越南生產碳權的企業和組織都必須進行登記。

相關主題
越南首間自願性碳權交易所 促進低碳經濟發展
越南擬建立國內碳交易所 新加坡CIX提供經驗
Back

了解更多再生能源憑證

TOP
索取下載

請填寫資料後立即開始下載

姓名
公司
職稱
公司信箱
本網站使用cookie為您提供更好的瀏覽體驗,了解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的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