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財政部建議政府對排放徵收環境保護費,並鼓勵排放設施進行技術投資,以遵守政府的環境保護政策。
該部門表示,近年隨著社會經濟發展,大城市、產業園區和工藝村的空氣品質逐漸惡化,也影響了經濟。與此同時,許多國家針對造成空氣污染的排放者制定了收費政策。因此越南當局認為,制定污染防治的環境保護費法令有其必要。
關於環境保護費的徵收標準,在確保符合財政部第53/2020/ND-CP號令之下,財政部提議收費標準主要為兩部分,其一是對必須監測排放的公司徵收額外變動費用(主要針對合成材料產生的粉塵、氮氧化物(NOx)、硫氧化物(SOx)、一氧化碳(CO)四種物質),另外是對所有排放設施收取固定費用,以因應上述提及四項以外的物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