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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屋頂光電餘電出售上限為裝置容量的20%。(圖片來源:EVN)
越南公布新版屋頂太陽能發展草案,除了依併網裝置容量分成3種發展模式,也確認自發自用剩下的餘電只能賣給國營的越南電力集團(EVN);另外,為了確保能源安全及經濟成長,越南擬將核能及氫能納入國家電力發展計畫(PDP8)。
屋頂光電併網分3類,餘電出售上限20%
工商部於今年年中提交草案初稿,在彙整公眾及相關單位意見後進行修正,如今第二版更明確以自發自用、未併網的屋頂光電為優先發展項目,其裝置容量沒有上限、也不需要登記註冊,只需通知當地電力監管單位並提交設計文件,而併網且規模較大的項目,相關條件較為嚴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