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綠電不滿千度也能領憑證!經濟部改每月按度數核發,最快明年1月上路

(圖片來源:iStock)

標準局日前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未來將可核發電量未滿1,000度憑證。(圖片來源:iStock)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日前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 ,未來將可核發電量未滿1,000度憑證,最快明年1月上路。標檢局表示,由於並非所有企業都購買整數綠電,為滿足企業需求,將核發電量未滿1,000度的憑證,目前規劃將依各企業每月購買綠電度數核發憑證。

更彈性與精準的憑證,滿足企業再生能源揭露需求

企業為滿足品牌供應鏈綠電使用要求、以及申報環境部溫室氣體盤查或經濟部用電大戶義務,需要提供年度的購買的再生能源憑證,然而根據現有的規定,需滿1,000度綠電才會發一張再生能源憑證(T-REC),並登錄在憑證中心平台。

然而隨著企業需求增加,業者也期望增加核發彈性,經濟部標檢局接受《RECCESSARY》訪問指出,已有接收到部分業者回饋,指出在國外購買綠電時,國際憑證機構有核發未滿1,000度憑證,希望台灣能比照辦理。

考量到國際憑證機構已有核發未滿千度憑證的作法,加上法規遵循需要提供完整的綠電證明,而企業實際採購的綠電度數也未必為整數,標檢局表示,未來將改為每月依企業實際購電度數核發憑證,盼進一步提升憑證制度的精準性與彈性,有助企業更有效取得符合需求的綠電憑證。

屆時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的官網顯示也將改變,從過去的核發再生能源憑證「張數」改為「度數」。

T-REC可作為使用綠電的證明。(圖片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台灣的T-REC為電證合一制度,主要用於企業使用再生能源電力的證明。(圖片來源:國家再生能源憑證中心)

標檢局建立分級制度,加速小容量綠電案場轉供

未來針對裝置容量未滿1MW(千瓩)的小型再生能源轉供發電設備,標檢局也設立分級管理加速行政流程。標檢局說明,申請人也需符合一定條件,發電設備查核報告可以先以經查驗機構核可,自行評估報告提出,但還是要在3個月到半年補發電設備查核報告。

標檢局指出,透過此制度可讓企業提早取得憑證,滿足部份企業使用需求,未來也將在「再生能源憑證申請及管理作業程序」中訂定相關細部規定。

為了讓企業方便採購綠電,近年來政府也逐步放寬再生能源交易,經濟部能源署2023年底開放自用發電設備綠電,可以售電給再生能源售電業,再由再生能源售電業轉供企業用戶,無售電業執照的第二、三型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業者,不再需要經過繁瑣的「三轉一步驟」。

台灣再生能源憑證的核發數量呈現顯著增長,根據標準局統計,自2017年5月發出第一張憑證以來,在2024年6月核發憑證突破500萬張,如今再生能源發放憑證已經高達863萬張,成交張數達到787萬張。

同時經濟部2023年推出的「中小企業綠電平價專案」首座光電案場在今年上半年併網,台電RE30低碳綠電也在本月上架,不過無論是台電RE30還是中小企業綠電平價專案,都是大於1MW案場,標檢局指出,上述兩個綠電商品不受修正「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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