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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胡志明市曾舉辦垃圾分類活動,助企業回收廢棄物。(圖片來源:iStock)
越南近日頒布新規,要求生產商與進口商履行回收責任。自本月25日起,納管企業須依規定比例從市場回收部分產品,以降低廢棄物對環境造成的污染。新制也將促使企業優化產品設計,從源頭強化循環經濟發展。
新法令生效倒數,內容包含哪些細節?
越南政府4月1日公布第110/2026/ND-CP號法令,強化生產者延伸責任(EPR)制度的細節,明確指出應履行義務的企業條件及方式、應回收的產品與包裝類型,以及回收比例。
解鎖本篇,掌握3大重點:
- 越南自2026年4月25日起強制生產者與進口商履行回收義務,鋁製包裝與硬質PET強制回收率達 22%
- 企業可選擇自行回收或交由特定業者處理,另外也可向越南環境保護基金捐款代替回收行動。
- 產品年營收低於300億越南盾(約新台幣3,590萬元)的企業可豁免,而回收率每三年調整一次,每次上限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