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跟上國際碳市場,專家認為台灣應確保碳權的高品質,包括重新審視方法學及定義碳權品質(圖片來源:iStock)
牽動全球碳市場的《巴黎協定》第6.4條在今年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9)拍板通過,有助在聯合國框架下創建一個高品質、具透明度的碳交易市場,無論是國家或企業均可參與並獲得減碳成效,這也為台灣帶來機會。
台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指出,隨著第6.4條架構下的「碳權2.0」時代來臨,台灣必須提升環境部的方法學和監測工具,才能與國際接軌。台灣氣候行動網絡(TCAN)研究員林雨璇則強調,台灣應該確保碳權的高品質,並重新審視相關方法學及定義碳權品質。
第6.4條新機會:企業獲得碳權,台灣達成NDC目標
儘管目前還有不少執行細節待完善,但《巴黎協定》第6條的碳市場規則的通過,為落實「巴黎協定碳權機制(PACM)」國際合作奠定了基礎。透過這個機制,可讓實施全球「國家自定貢獻」(NDC)的成本每年降低2,500億美元(約新台幣8兆元)。
此次COP29新通過的第6.4條,允許國家、企業甚至個人都可參與由聯合國監管的碳交易市場,因此並非聯合國締約國的台灣也有機會參與。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哲良認為,通過第6.4條的碳交易市場有很多發展空間,未來可以在友邦、海外成立公司,甚至直接進入海外碳市場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