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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碳定價邁向市場化:台版ETS 2027年試行,綠色成長聯盟率先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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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莊閔茜)

碳費價格主要由政府訂定,ETS則是設定總量、由市場決定價格。(攝影:莊閔茜)

台灣碳費2025年開徵,今年正式繳費。為了驅動企業減碳,台灣的碳市場價格將從「政府定價」轉由「市場決定」,環境部部長彭啓明今(15日)表示,台灣要逐步走到ETS(總量管制排放交易)制度,2027、2028年展開試行,由20家公司、126座廠「綠色成長聯盟」自願參與。

碳費價格主要由政府訂定,ETS則是設定排放總量,再由市場決定價格。推動時程上,ETS試行平台預計今年11月上線,環境部也將於年底提出ETS試行草案。彭啓明期望,台灣走向ETS後,更容易與國際碳市場接軌,也能提高企業減碳誘因,導入更多資金挹注國家減碳。

從碳費300元到ETS交易,碳價進一步走向市場

台灣的碳定價由碳費先行,每噸300元碳費並採分階段徵收,企業可藉由自主減量計畫獲得優惠費率。透過專款專用挹注台灣淨零資金,但彭啓明點出,300元碳費與產業實際減碳成本有落差,若進一步對比歐盟ETS近月平均約75.99歐元(約新台幣2,792元)的價格,更有明顯差距。

環境部顧問、政治大學教授施文真表示,碳費制度是一個進入ETS很好的機制,企業在進行自主減量後,排放量基準已經下降,再藉由ETS市場機制,企業會知道如果不減碳,未來付出的成本可能不只300元,在有這個基礎後,碳價格訊號將會更強烈地驅動減碳。

碳費是針對全部排放量逐噸收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解釋,ETS則包含政府免費核配額度與市場拍賣、交易,企業只需對超出核配量的部分負擔成本,減量超越額度者也可以將剩餘額度賣出,對企業而言,碳排放將不再是成本負擔,而是資產管理的一環。

針對未來的2027年、2028年ETS試行規劃,蔡玲儀表示,試行階段鼓勵綠色成長聯盟自願參與,並不會涉及付費或購買排放額度等真實金流,主要用於政府與企業熟悉交易與拍賣機制、進行能力建構。她強調,「在此期間,企業仍需履行碳費義務。」

企業對於2028年後的ETS與碳費雙軌制度,也會憂心是否雙重繳費。蔡玲儀表示,未來企業若依規定正式進入ETS體系,就不需要再繳納碳費,企業不會同時被課徵碳費又被強制納入ETS。

環境部

台灣目標2028年碳費與ETS雙軌並行,但政府也承諾不會對企業雙重課徵。(圖片來源:環境部)

試行平台年底上線,模擬拍賣為市場暖身

台灣碳權交易所在2025年6月與歐盟排放交易機制(EU ETS)核心歐洲能源交易所(EEX)簽署MOU,引入EU ETS平台,台灣ETS平台將會在11月底上路,12月藉由平台啟動儀式對外展示系統的核心功能。

完成ETS兩年試行之後,蔡玲儀表示,環境部將提出試行檢討報告,並同步修訂相關法規,作為未來正式實施ETS的法源依據。

碳交所總經理陳脩文表示,試行平台會設計模擬拍賣機制,目前的頻率規劃為每個月進行一次拍賣,平台可支援100多人同時上線進行試交易,並會提供管理報表,協助政府與企業觀察價格形成過程及市場需求狀況。

全球已經有40個國家採用ETS制度,德國排放交易專家蘭德格瑞柏(Jürgen Landgrebe)表示,通常碳費跟碳稅無法跨境連結,但ETS採用「Cap-and-Trade」(總量管制與交易)機制,能產生可交易的排放額度或碳權,符合《巴黎協定》第6條國際合作減量與碳權交易規定。因此只要不同國家或經濟體之間採用類似的ETS制度,並具備相同的MRV(監測、申報與驗證)標準、管制與價格區間,就非常容易跨境連結,亞太等區域更有機會建立區域碳市場。

外界也憂心ETS若配額給予過多或價格過低,會導致只有交易卻無實際減碳效果。蘭德格瑞柏指出,EU ETS先前配額過量過度供給與低價問題,導致當時減碳效果有限,但自2020年起實施更嚴格的總量管制後,碳價穩定在每噸70歐元,歐盟20年來整體溫室氣體減量超過50%。

環境部

國際間已有許多國家實施ETS制度。(圖片來源:環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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