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應碳費開徵、電價調漲,經濟部決議用電大戶條款門檻不調整。(圖片來源:iStock)
為推動高用電企業善盡社會責任,經濟部2020年拍板「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大用戶依照用電企業容量建置10%再生能源,原先決議兩年滾動式檢討,但延宕一年後,仍維持現行用電大戶納管的5000kW(瓩)門檻規範。長期關注用電大戶條款的環團綠色和平組織坦言失望,並呼籲企業與其被動等待政策規範,不如積極採取行動,設定採取再生能源的短中長程目標。
用電大戶條款檢討遲滯,中央缺乏減碳企圖心
經濟部2020年拍板「用電大戶條款」,要求契約容量達5000瓩以上的大用戶須建置10%再生能源或儲能裝置,也可採用購買再生能源憑證或繳納代金方式代替,適用對象有500多戶、300多家企業,包括半導體業、化工、石化等產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