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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證券交易所ESG評鑑

ESG評鑑由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證券櫃檯買賣中心(TPEx)共同推動,用於評估上市上櫃公司在環境、社會及治理三大面向表現。

    起源與簡介

    ESG評鑑由台灣證券交易所(TWSE)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TPEx)共同推動,用於評估上市上櫃公司在環境、社會及治理三大面向表現的官方評比制度。 

    該制度的前身為自2014年起實施的「公司治理評鑑」。隨著全球資本市場對永續發展的重視,以及金管會於2023年發布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規劃,證交所宣布自2026年起,將原有的公司治理評鑑正式轉型並更名為「ESG評鑑」。 

    ESG評鑑作為ESG ETF選股核心的角色

    截至目前為止,2026年ESG評鑑制度才剛上路,故目前尚未出現與其直接連動的指數,不過,過往仍有以舊制公司治理評鑑為篩選基礎之指數。 

    台灣證券交易所旗下的「台灣指數公司」(TIP)負責編製各類主題指數。公司治理評鑑的分數是「公司治理100指數」關鍵的入選門檻。其以最近一年公司治理評鑑前20%為入選門檻,並需符合流動性條件[2],再依近一年稅後淨利與營收成長率篩選成分股。 

    富邦公司治理(00692)便是以公司治理100指數為標的指數的ETF,成分股同樣由公司治理評鑑前20%且符合流動性與財務篩選條件的股票組成。 

    隨著2026年ESG評鑑強化環境與社會面向,未來指數規則可能同步調整,使成分股篩選邏輯更能反映完整的ESG治理框架。 

    ESG評鑑評比情形

    ESG評鑑屬於強制性的年度評比,所有在台灣證券交易所及櫃買中心掛牌的上市上櫃公司皆須受評[1]。 

    • 評鑑期間: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2026年為例)。 
    • 結果公布:評鑑結果於次年4月底前公布。 
    • 分級制度:評鑑結果採取「由高至低」的排名制,將上市與上櫃公司分開排名,並公布級距。表現優異者將獲得表揚與獎勵,且評鑑結果會直接影響該公司是否能被納入相關ESG指數,對機構投資人的資金配置有重大影響。 
    • 評核單位:由ESG評鑑委員會負責,成員共14名,包括9位專家學者及證交所、櫃買中心、集保結算所、投保中心與證基會代表。 

    ESG評鑑評分項目及計算方式

    2026年ESG評鑑將原有的四大構面整併並重組為E、S、G三大構面,總計75項指標。為凸顯企業永續轉型的重要性,本次在權重配置與指標設計上進行顯著調整。相較於3年前以治理面為主體的評鑑架構,新制大幅提升環境與社會構面比重,重塑評分重心與企業行為誘因。 

    本次ESG評鑑架構建構於國際永續治理標準之上,參考OECD公司治理原則、ACGA公司治理評鑑指標及DJSI道瓊永續指數問卷等國際準則,同時結合我國《公司法》、《證交法》及監理實務動向,形成兼具國際接軌與在地適用性的制度設計。以下彙整本次評鑑制度的重大調整重點。 

    圖1、2025與2026年評鑑權重調整對比 

    圖2、2026年度指標異動統計(相較2025年度) 

    環境面向: 

    • 水資源與廢棄物:將水資源與廢棄物指標拆分,要求更細緻的數據揭露。 
    • 能源管理:公司需揭露過去兩年能源使用狀況。 
    • 生態影響:新增「制定生物多樣性政策或承諾」及「推動自然碳匯策略」。 
    • 氣候變遷影響:以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IFRS S2)架構取代舊制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CFD)。 
    • 供應鏈管理:新增「供應鏈管理政策與施行方式」。 

    社會面向: 

    • 人權與社區關係:新增訂定人權盡職調查流程及執行情形。 
    • 利害關係人溝通:公司需揭露與投資人議合情形,及投資人提問與公司回覆的重要內容。 
    • 商業模式韌性:公司需揭露是否投資國內創新型新創事業,與其投資情形。 
    • 勞工待遇及福祉:新增「友善婚育或家庭照顧措施」、「依性別及年齡揭露員工離職率」。 

    治理面向: 

    • 強化董事會結構:評估是否設置董事會層級永續發展委員會(需大於3人、具永續專業能力、至少1名董事參與)。 
    • 獨董任期限制:舊制為過半數連續任期不得逾3屆,2026年評鑑改為全體連續任期皆不得逾3屆。 
    • 提升資訊透明度:要求企業買回庫藏股執行率達90%以上,或詳實揭露每日執行情形。 

    評鑑採「有/無」檢核制,但越來越多指標要求「質化揭露」或「量化數據」佐證。得分依據公開資訊觀測站、年報及公司網站揭露之資訊進行查核。總分計算後,依分數高低進行百分比排名。 

    針對環境面(E)新設之能源管理與自然碳匯指標,企業亦可參酌《RECCESSARY》研究團隊的專業洞察,將減碳成效轉化為具實質經濟價值的碳權資產。 

    ESG評鑑核心價值

    • 驅動標竿效應:透過評比選拔優良企業,鼓勵公司主動設置超越法令要求的自律措施,發揮標竿功能,引導企業由被動合規轉向追求卓越。 
    • 優化投資決策:將評鑑結果轉化為指數編製與量化數據,提升市場資訊透明度,同時提供投資人ESG決策參考。 
    • 實施差異化管理:運用評核結果賞優罰劣,對表現優異者給予頒獎表揚,表現不理想者則增加監理措施。 
    • 接軌國際準則與資本:採納國際認可的ESG原則,協助台灣企業提升國際能見度,確保我國資本市場在全球永續趨勢中的競爭地位。 

    資料來源


    [1]排除:(一)上市櫃未滿一年者、(二)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市櫃者、(三)其他經評鑑委員會會議通過認為應不予受評者。 

    [2]係指剔除最近一年(前年7月至當年6月)日平均交易金額最低之20%股票,且平均值係以實際成交日數核算。 

     

    更新日期:2026/3/12

    台灣淨零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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