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越南調整尖峰時間電價的區間後,對於屋頂光電結合儲能的經濟效益出現了變化。(圖片來源:iStock)
有在越南設廠的廠家應該都知道,越南工商部在 2026 年 4 月 22 日發布第 963/QĐ-BCT 號決定,重新規定全國電力系統的尖峰、離峰與正常用電時段;決定自簽署日起生效。沒錯,這次不是「先預告、再緩衝、最後大家慢慢適應」的溫柔路線,而是法規一落地,大家醒來發現:尖峰時間搬家了。越南政府做事情有時候真的很極端:DPPA 可以拖八年,尖峰時段說改就改,速度快到儲能系統都來不及喝咖啡。這件事之所以值得寫,是因為去年越南工商部才剛和德國國際合作機構 GIZ 合作發布一份報告,核心精神大概是:屋頂型太陽能(Rooftop Solar, RTS)加儲能系統(Battery Energy Storage System, BESS)很有潛力,尤其適合鋼鐵、食品加工、飯店業和機械製造這幾類用電型態比較鮮明的產業。整體來說,該報告有幾個重點:
- 單獨投資儲能設備(以下簡稱 BESS)的財務吸引力有限,但若與屋頂型太陽能(以下簡稱 RTS)結合,就具備較高的經濟可行性。
- RTS+BESS 的回收期大約為 6–9 年。
- 鋼鐵業、機械製造業因用電集中在凌晨與早晨,且用電規模高,採用 RTS+BESS 的效果較顯著。
- 食品加工業因負載曲線與太陽能產出匹配度較高,BESS 可以專注處理傍晚以後的負載需求。
- 飯店業適用的商業電價尖峰價差較高,因此安裝 RTS+BESS 的報酬率最高;GIZ 報告中 IRR 可達 24.7%,回收期低於 5 年,財務誘因相當明顯。
不過,第 963/QĐ-BCT 號決定把尖峰時段從「白天+晚上」的兩段式,改成全部集中在傍晚到晚上的一段式。也就是說,GIZ 報告原本用來評估 RTS+BESS 投報率的時間電價結構,現在已經不能直接照抄。這不是 Excel 裡改一個欄位那麼簡單,而是整個儲能調度邏輯被迫重新排班:原本白天可以吃到尖峰價差的RTS,突然變成大部分時間只能服務正常電價;原本一天可以被叫醒兩次的 BESS,現在也比較像被安排去上晚班。
因此,本篇文章將重新評估在新制框架下,RTS 結合 BESS 的經濟效益。我們沿用 GIZ 報告的核心設定——「具穩定日間用電之 1MW RTS + 1MW/3MWh BESS 工業用戶」,對比新舊制電價切換後,對專案投資報酬率的實質影響。
越南時間電價新制舊制差在哪?
在進入主分析之前,我們先看第 963/QĐ-BCT 號決定到底改了什麼。
解鎖本篇,掌握3大重點:
- 在越南時間電價新制下,屋頂光電白天發電無法直接抵減夜間尖峰電費,太陽能價值從「尖峰避價」轉為「正常時段自用」。
- 新制在樂觀情境下其內部報酬率(IRR)仍下滑逾6個百分點,顯示新制顯著壓縮套利空間。回收期也將從原估6–9 年,可能拉長至8–15年。
- 單獨建置儲能系統(BESS)在新制下IRR可能為負,仍須搭配屋頂光電或負載管理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