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CCESSARY》碳價模型模擬歐盟7月17日改革提案落地情境,呈現歐盟碳價變化與市場衝擊輪廓。(圖片來源:iStock)
歐盟執委會於7月17日公布各界矚目的碳排交易體系(EU ETS)修法提案(以下簡稱「7/17改革提案」),內容涵蓋排放上限、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SR)、免費配額,以及EU ETS收入分配等多項制度調整。
然而,各項措施對市場的影響方向並不一致:部分規範收緊配額供給,部分則釋出寬鬆訊號。多重因素相互交織,使市場參與者看得眼花撩亂,難以判斷提案對未來配額市場的整體影響。
本文將修法內容量化並納入《RECCESSARY》碳價模型,模擬7/17改革提案全面落地後對歐盟碳配額價格的影響,呈現更清晰的市場衝擊輪廓。
模型納入多種修法規範,以下列舉了此次修法的3大重點要素:
- 放緩排放上限遞減速度:線性減量因子(Linear Reduction Factor, LRF)決定排放上限每年的下降幅度。現行制度為2024~2027年4.3%、2028年起4.4%;提案則將2031~2035年的遞減率降至3.7%,2036年起進一步降至1.7%。
- 調整市場配額吸納速度:市場穩定儲備機制(Market Stability Reserve, MSR)會依市場流通配額量吸納或釋放配額。提案自2028年起將吸納率由現行的24%降至12%,同時逐年下調配額吸納與釋放門檻。
- 擴大航空與海運納管範圍:航空方面,2029年起將納入飛往距歐盟5,000公里之內目的地航班;海運方面,則擴大至400~5,000總噸(GT)的小型船舶。
歐盟碳價走勢:改革提案壓抑碳價,中長期走勢趨穩
結合以上以及其他項修法辦法,得出模型價格,如下圖:

圖1、7/17改革提案下之EUA價格預測 [1]
改革上路後,2030年代碳價均值估維持每噸150歐元
綜觀整體價格水準,此次改版放寬了配額交易市場,為企業爭取更多轉型空間。
7/17改革提案適用後的價格,已大幅低於過去多數機構預測的價格水準,即便到了2037年的最高點,價格仍在162.8歐元的相對可控範圍。

圖2、現行制度與7/17改革提案下之EUA價格預測(2027~2030年)[2]
而就短期價格而言,與《RECCESSARY》現行制度碳價模型相比,提案情境下碳價小幅下修,部分源於Investment Booster等新增低碳投資計畫推動減排,降低配額需求,進而微幅壓低碳價。
展望長期碳價,除量化模型外,政策制定者對合理碳價水準的判斷,也是觀察歐盟排放配額(EUA)價格的重要依據。歐盟執委會於7月17日同步發布影響評估報告(Impact Assessment),闡述各種政策情境下對ETS的影響,即以2031年至2040年間的平均碳價「150歐元」評估各政策情境之影響。故企業與投資人可將150歐元作為2030年代的重要參照價格。
依《RECCESSARY》模型推估,2031~2040年平均碳價為每噸148.09歐元,與歐盟執委會影響評估所採用的價格高度接近。這也顯示,即使配額機制趨於寬鬆,無論是政策制定者採用的價格,或量化模型測算結果,皆指向碳價仍將維持中高檔水準。
因此,企業不宜因改革提案釋出供給寬鬆訊號,便延後減碳投資或碳成本管理。
LRF放緩致使總量(Cap)延後歸零,降低碳價暴衝風險

圖3、現行制度與7/17改革提案下之排放總量上限路徑比較 [3]
提案放緩了排放總量上限的遞減速度,由於套用了較平緩的LRF,導致排放總量上限歸零的時間點也有所延後。若持續適用現行4.4%的LRF,2039年將是最後一個仍有排放總量上限的年份,2040年起配額供給歸零。在提案較平緩的減量路徑下,最後一個仍有排放總量上限的年份則延後至2048年。
此項調整對企業帶來3項影響:
- 2031年後可取得較現行政策更多的配額。
- 避免排放上限快速歸零,降低碳價短期暴衝風險。
- 2036年後1.7%的遞減率更符合企業解決自身剩餘最難減排的需求。
碳價預計2027年跳升、2038年後逐步回落
模型中的碳價並非一路上升至2040年,而是在政策調整與MSR運作下呈現波動走勢。其中,有兩個關鍵轉折值得市場參與者關注:
- 2027年迅速上調:2023~2026年間,大量REPowerEU配額提前進入市場,增加短期供給並壓低碳價。自2027年起,拍賣量開始扣回先前提前釋出的配額,碳價因配額稀缺性而顯著上升。
- 2038年價格反轉:模型顯示,2037年TNAC已降至極低水準,碳價也站上高點。隨著TNAC進一步觸及MSR的配額釋放門檻,MSR開始向市場增加供給、緩解配額稀缺壓力,使碳價自2038年起逐步回落。
短期而言,企業應留意2027年市場在短時間內由「增加供給」轉為「收回供給」,所帶來的價格跳升風險;長期來看,碳價雖整體向上,但並非無止境攀升,MSR將在市場過度稀缺時發揮緩衝作用。
對歐盟境外影響:出口商同時受惠於EUA下修、CBAM放緩
上述碳價變動不只影響歐盟境內企業,也會透過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傳導至各國出口商。最直接的影響是,較寬鬆的ETS改革壓低EUA價格,進而減輕進口產品面臨的CBAM成本。
除此之外,7/17改革提案也調整了CBAM factor,使企業同時受惠於「碳價降低」與「應繳比例放緩」兩項效果,CBAM納管產品也因此成為此次改革的主要受惠對象之一。

圖4、現行制度與7/17改革提案下之CBAM factor比較 [4]
CBAM factor為CBAM納管產品的減免比例,提案建議自2028年起,重新引入一定比例的減免,放緩CBAM的導入速度,並將退場延至2038年,如以上圖4所示。
不過,由於提案僅把原制度下該年已取消的免費配額補回15%[5],導入初期的CBAM factor降幅本就十分有限,故導入初期實際增加的減免幅度也相對較小。
此外,2030年仍是CBAM factor降幅最大的一年,由2029年的81%降至59%,故企業於短期內面臨的CBAM成本增幅仍不容忽視。綜合而言,這項放寬措施的影響與現行措施的差距長期下來將開始放大。
對台灣影響:CBAM factor延後退場,國內優惠係數有望延續
從ETS改版,到CBAM傳導至境外出口商,最終也將牽動各國的碳定價進程。回到台灣,國內政策是否也會進行相應的放寬?在提案未落地之前,或許可從法規看出端倪。
目前台灣有224家工廠通過高碳洩漏風險認定,占列管排放量的76%,這些工廠藉由適用0.2的排放量調整係數,減輕了不少負擔。不過,現行法規並未明定該係數的適用期限,大大增加了企業規劃減碳路徑與預測碳成本的難度。
進一步檢視「碳費收費辦法總說明」,可從第6條「排放量調整係數」的立法理由中找到相關線索,其中提到:
排放量調整期程,將綜合考量國際免費配額退場時程、我國減量成效及產業國際競爭力等相關因素,另行公告之。
如今,7/17改革提案擬放緩CBAM部門免費配額退場速度,台灣高碳洩漏風險係數的調升時程,也可能受到影響而延後。
因此,歐盟改革對台灣企業的影響,除了來自較低的碳價與CBAM應繳比例外,另一項關鍵因素在於0.2排放量調整係數是否能延長適用。《RECCESSARY》將持續追蹤相關政策與立法進展,並進一步分析潛在調整時程,以及其對企業碳費負擔與成本規劃的影響。
歐洲議會、歐盟理事會與歐盟執委會設定2027年首季達成EU ETS修法協議為目標時程。企業不宜將上述分析視為已確定結果,但7/17改革提案已反映歐盟減碳政策可能調整的方向,也為企業評估中長期碳成本與台灣制度變化提供重要參考。
註釋
[1] [2] 資料來源:《RECCESSARY》模型整理計算。
[3] 資料來源:提案版僅計線性折減因子軌跡,未含提案新增之廢棄物焚化、小型船舶與移除配額,以維持與現行框架同一口徑。現行框架2031年起為4.4%外推直至總量歸零。
[4] 資料來源:COM(2026) 616 final
[5] 新CBAM factor=原CBAM factor+(100%-原CBAM factor)×15%
延伸閱讀》歐盟ETS改革草案深度解析:製造業、出口商與航空海運業,各有哪些關鍵變化?【獨家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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