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公布新版零售電價草案,並針對電動車充電樁業者電費計算方式提出3個方案,其中比照商業用電來計算電價,最有可能取得司法部同意。
越南「2014年第28號決關於零售電價標準」實施已久,今(2023)年11月工商部向司法部提案新的零售電價標準,其中針對電動車充電樁廠商,研擬出3種可能的計價方式:
方案1:專屬電價機制。有別於製造業用電與商業用電,這種計價方式將把電動車充電樁業者獨立出來,設計一套全新的計價方式,而發電業者將能直接反映發電成本。
方案2:依商業用電計價。由於商業用電價高於平均電價,因此這個方案恐增加充電樁廠商的購電成本,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進而影響購買電動車的意願,不過此方案已獲得越南電力集團、河內電力公司及越南消費者保護協會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