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國正積極調整電價,希望減輕人民及企業的負擔。(圖片來源:iStock)
為壓低電價,泰國政府正重新檢討電力供應結構,其中一項重點是重新審視國有電力公司與民間發電業者簽訂的長期購電協議(PPA)。泰國副總理巴功(Pakorn Nilprapunt)27日指出,任何合約都不應維持50年不變,而應建立定期檢討與調整機制,以反映市場環境變化,與國際做法接軌。
泰國為何與發電商進行PPA談判?
主管法律事務的泰國副總理巴功2日在工作會報表示,國家能源政策委員會(NEPC)已於7月17日決議,授權國有電力公司可直接與民間發電業者協商PPA,無須事先提請內閣核准,以加快長期購電合約的檢討程序,確保購電價格能反映實際成本,並兼顧消費者權益。
解鎖本篇,掌握3大重點:
- NEPC於7月17日核准,允許國營電力公司與發電商議價,免經內閣同意。
- 副總理建議長期能源合約應每10年檢視一次,而非維持50年不變。
- 政府同步檢視「可用性款項」(AP)機制,確保費用反映真實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