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g)
德國躉購制度帶領再生能源蓬勃發展,但也造成扭曲的市場現象。(圖片來源:iStock)
隨著台灣綠電交易走向自由化,也將面對躉購機制(Feed-in Tariff,FIT)退場問題,相關討論逐漸升溫,而身為躉購先驅的德國,已經逐漸轉向競標模式,什麼契機促使他們採用市場機制?過去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策略有哪些?這些經驗或許能成為台灣的借鏡方向。
起源於德國的「再生能源躉購制度」
德國電力過半來源為再生能源,2023年占比超過55%,高於整體歐盟的44%。德國表現之所以能成為前段班,得歸功於全球首創的躉購費率制度奠下基礎。數據顯示,2000年剛開始實施躉購費率,再生能源發電量僅占6.2%,不到15年時間已經增加至少20個百分點。
德國電力來源變化圖。圖片來源:CLEW
躉購制度較明確的規定源自德國《再生能源法》(EEG),基本原則為「透過光、風、水、生物質產生的每度電都有權獲得固定的報酬」,且政府以保證價格收購20年,並採取再生能源優先併網的政策,而額外產生的成本則以附加費(Surcharge)的名義轉嫁到用戶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