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C07960.jpg)
13日由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主辦的「淨零與跨國行動研討會-暨全律會氣候宣言發表」,會中鼓勵律師採取氣候行動。(圖片來源: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提供)
今年7月23日,國際法院(ICJ)公布首份關於氣候變遷的諮詢意見,指出保護氣候是所有國家共同承擔的義務,任何國家都有權要求排放大戶停止不當行為,甚至透過國際法庭尋求救濟。
當氣候變遷開始影響人類的生存環境,法院的角色也不容忽視。13日由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主辦,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環境永續政策及法律中心共同協辦的「淨零與跨國行動研討會-暨全律會氣候宣言發表」,會中鼓勵律師採取氣候行動,並從國際經驗解析目前推動氣候訴訟的實務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