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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推進碳權外交:環境部、外交部擴展榮邦計畫,2026年推台巴ETS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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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與外交部部長林佳龍17日共同主持「碳權合作推動會議」。(圖片來源:環境部)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外交部部長林佳龍17日共同主持「碳權合作推動會議」。(圖片來源:環境部

台灣持續推動《巴黎協定》第6條架構下碳權外交,環境部、外交部於17日共同召開「碳權合作推動會議」,兩部會達成共識,將在既有的台巴合作備忘錄及12項行動計畫制度架構下,進一步擴大與其他友邦及友好國家的碳權合作。展望2026年,政府將優先聚焦「氣候治理」相關工作,完善雙邊政府間的碳權合作制度,並研議推動示範計畫,逐步建置數位碳權登錄平台,同時推進台巴排放交易制度(ETS)合作。

深化國際連結,氣候談判參與策略轉「實質投入」

環境部、外交部同步加快對外碳權合作布局,為落實「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提到「從國家視角出發,深化國際氣候合作」,兩部會攜手推動友邦碳權合作。環境部指出,未來將在既有制度架構下,持續擴展與其他友邦及友好國家的合作,創造雙邊與多邊的氣候行動與綠色成長契機。

隨著國際氣候治理進入更為複雜的「深水區」,參與方式也必須隨之調整。環境部長彭啓明直言,過去以非營利組織(NGO)身分參與或舉辦周邊活動,已不足以深化實質國際連結,未來台灣參與國際氣候談判,將從「活動宣揚」轉向「實質投入」。

在具體行動上,彭啓明指出,近期重點放在《巴黎協定》第6條的國際合作機制,接下來逐步拓展至「積極爭取多元務實參與」、「培育青年氣候談判人才」等領域,期盼未來在外交部協助下,讓台灣的環境經驗與力量拓展至更多友邦及友好國家。

行政院2025年11月3日正式核定的國家自定貢獻(NDC 3.0)更已經納入《巴黎協定》第6條國際自願合作機制。在確保符合協定規範的前提下,台灣將透過政府對政府合作模式,協助合作國家共同達成NDC目標,並作為國內強制性碳定價制度的重要應用配套。

台灣與巴拉圭1日簽署碳權合作備忘錄,期望在《巴黎協定》機制下展開減碳與技術合作。(圖片來源:外交部)

台灣與巴拉圭10月簽署碳權合作備忘錄,在《巴黎協定》機制下展開減碳與技術合作。(圖片來源:外交部

台巴2026年優先推數位登錄平台、ETS合作

環境部與外交部2024年10月11日已由跨部會及專家學者組成「碳權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推動工作。此次年度成果報告重點包含2025年10月1日與友邦巴拉圭完成簽署「在《巴黎協定》下合作備忘錄」,啟動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等重大進展。

環境部報告指出,為推展台巴12項環境治理合作計畫,雙方已建立「氣候治理」、「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3大工作群組,並確立聯繫窗口及定期會議機制。過去彭啓明在媒體訪談也提及,碳權示範計劃包含植林、電動巴士,植林碳權價格則預估在每噸15至40美元。

展望2026年台巴合作,環境部指出,將優先推動「氣候治理」工作,完備雙邊政府碳權合作制度,並研議示範計畫,逐步推動數位登錄平台及台巴排放交易制度(ETS)合作建置;同時也將就循環經濟及環境治理領域,接續展開資源循環產業及政策交流、公務人員互訪、青年與學研交流、人工智慧(AI)應用及綠色科技合作等具體行動。

延伸閱讀》台灣碳權外交跨大步!與巴拉圭簽首個《巴黎協定》6.4條合作,專家揭2大推進方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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