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 加入會員 | 服務引擎 | 企業合作

屋頂光電新制上路前急轉彎!新建住宅不納管,民團估新增光電量減逾6成

加入收藏

(圖片來源:iStock)

內政部在2025年底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圖片來源:iStock)

建築屋頂光電新制於8月1日正式上路,原規定屋頂面積逾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的新建建築,每20平方公尺(約6坪)須設置1瓩(kW)太陽光電,預估每年可新增約660MW(千瓩)裝置容量。但政策上路前夕急轉彎,占新建案大宗的住宅類建築遭排除在適用範圍外。民間團體指出,此舉恐使每年新增光電容量大幅縮減逾6成。

新制上路前急轉彎,住宅、診所等建築暫緩納管

台灣太陽能累計裝置容量達15.68GW(百萬瓩),其中屋頂型占比超過64%,達到10.05GW。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原定1日生效,卻在最後關頭出現調整。受建商陳情、回應外界疑慮,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日前召集經濟部、內政部及各縣市建管代表召開協商會議,最終決定暫緩H類(住宅類)及G3類(診所、藥局、日常服務店面)新建案實施光電設置義務。

經濟部今(4日)也於臉書說明,屋頂面積超過1,000平方公尺(約300坪)的新建建築,包括工廠、商場、公共建築及大型住商混合建築才需裝設太陽能板,每20平方公尺須設置1瓩太陽光電。

針對外界關注的安全問題,新制也要求太陽能板須可抗17級強陣風、通過5,400Pa(帕斯卡,壓力單位)耐風壓測試,從結構承重、電器承裝到竣工試驗皆須由專業技師簽證;100瓩以上案場還須檢附電機技師設計監造證明,並比照電梯建立每2年定期檢驗制度,同時規範設置維修走道,提升後續維護便利性。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包含與排除住宅類之預估比較

「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適用範圍包含與排除住宅類的預估比較。(圖片來源:聯合聲明

住宅遭排除,環團:屋頂光電年增量估減6成

立法院於2023年6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應設置太陽能板。內政部隨後在2025年底公告「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原規劃包含住宅等3大類建築,只要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公尺以上,即須依每20平方公尺設置1瓩光電。

只是隨著上路時間逼近,新制也引發外界廣泛討論。除了關注太陽光電設備的安全性、消防配套等問題,也有民眾擔憂屋頂光電可能影響房價,以及未來社區在管理、維護與營運上的分工。

住宅類建築最終遭排除適用範圍,也引發環保團體反彈。綠色公民行動聯盟、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氣候行動網絡研究中心、台灣環境規劃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以及TRENA台灣再生能源推動聯盟等7大民間團體發布聯合聲明,指出政府不應在政策上路前臨時變更適用範圍,批評此舉將衝擊政府對淨零的決心與信任。

環團指出,「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並非倉促制定,而是內政部自2022年至2024年間,邀集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建築師公協會、光電產業及環保團體等相關利害關係人,歷經8次研商會議,並於2024年8月起多次在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討論、整合意見後形成的政策共識。

環團進一步表示,住宅建築占全國建築總量大宗,若將住宅類排除在外,將大幅限縮都市屋頂光電發展空間。不僅可能使新增光電裝置容量、減碳量及家戶綠電供應潛力減少逾6成,也將減少約2.81億度綠電發電量。

屋頂光電新制上路|延伸閱讀

相關主題
Back

更多相關新聞

TOP
索取下載

請填寫資料後立即開始下載

姓名
公司
職稱
公司信箱
本網站使用cookie為您提供更好的瀏覽體驗,了解有關我們如何使用cookie的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