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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產發署已針對離岸風電3-3規劃進行產業意見徵詢,希望可以在國際規範及協助產業中盡力取得平衡。(圖片來源:Pixabay)
離岸風電區塊開發3-3草案千呼萬喚始出來,一改過去3-1與3-2期的國產化要求與零元競標,選商評分納入案場實績、ESG評分評比,從過去的產業政策轉為併網優先,新制度不僅影響開發商跟供應鏈布局,也將牽動金融業與售電業的專案評估。
國產化退場後,供應鏈與金融業怎麼看ESG?
經濟部產發署1月13日舉行「離岸風電區塊開發第3期選商機制」說明會。據了解,3-3期釋出至少3.6GW(百萬瓩),單一案場上限增加到1GW,期望可在2030年至2031年間如期併網,選商規定也大變動,包括用ESG表現替代國產化規定,並取消零元競標改採台電迴避成本作為底價。
經部期望在第一季完成公告啟動,在年底前完成,能源署對ESG評估雖納入專案執行能力項目,並占10至15分,但細節尚未明確,19日前都還在收集產業意見。經部強調,ESG承諾絕不會是作文比賽,而是需要確切寫出明確的承諾項目和金額,且後續的評分和獎勵措施也將會依此來連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