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右二)強調,3-3期仍聚焦開發商專案執行能力跟實績。(圖片來源:直播截圖)
離岸風電3-3期選商規則預計今年首季拍板,經濟部今(26日)舉行第二次草案說明會,進一步說明評分項目,並引入更明確的積分與扣分機制。經濟部能源署副署長陳崇憲指出,3-3期核心目標是篩選具備實務經驗與執行能力的國內外業者,包括專案實績、財務實力與計畫執行能力,且在國內外皆有成功案例的開發商將更容易取得入場券。
不過業者也表達憂心,3-3期僅釋出3.6GW(百萬瓩)容量,而單一案場容量上限達1GW,實際可行案場有限,可能造成多家開發商競逐有限區塊。屆時在地採購比例、在地經濟效益又將成為選商勝負因素,也可能涉及與歐盟相關的世界貿易組織(WTO)協議風險。





